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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定期了解民情、查找和分析问题、加强沟通、凝聚智慧和力量的重要组织形式,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
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通用6篇)
基层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定期了解民情、查找和分析问题、加强沟通、凝聚智慧和力量的重要组织形式,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通用6篇),欢迎品鉴!

【篇一】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是基层党组织坚持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搞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素质的形式,参加组织生活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接受党组织监督、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式。

  一、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每次组织生活会支部对出席、缺席党员都要登记,凡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者,根据党章规定由支部讨论确定,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总支认真研究后报院党委组织部。

  三、党的组织生活以支部为单位,其基本形式是:

  1、召开支委会、上党课(听报告)、学习党内文件、理论研讨、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

  2、支部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其基本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党总支的有关指示、决议和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本支部贯彻的具体措施。

  3、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及有关文件和重要文章,用理论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性,结合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知识学习教育,听取党员思想汇报。

  4、检查党员的学习情况,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党的纪律和党的决定的情况,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5、分析工作的形势,研究发挥支部和党员作用的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参加具有政治性、知识性、趣味性及有教育意义的各种活动。

  6、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措施。

  四、对于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不勉强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支部要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通报有关重要工作改革发展变化情况,使党员及时接受党组织的关怀和教育,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五、坚持党支部的改选制度。为保证新班子的高素质,在改选中要坚持四个条件,首先注重支部书记和委员必备的政治觉悟、政策水平和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其次是工作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第三是廉洁自律,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第四是有较好的身体和愿为群众服务的良好思想。

  六、党支部党员活动制度。每半年以不同形式进行一至两次主题支部党员活动。通过党员活动,使党员受到党性教育、法规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篇二】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通过细化制度、活化形式、分类施策、严格督导,抓实抓细抓好“党员固定活动日”和“主题党日”两个载体,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标准化、常态化、精细化、严肃化。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党(工)委37个、党组40个、党总支40个、党支部411个,其中农村党支部150个,机关党支部80个,国企党支部8个,城市社区党支部26个,事业单位党支部102个,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38个,社会组织党支部7个。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数据反映,今年1至8月份,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共开展组织生活8539次,其中党员大会1231次,支委会会议2789次,讲党课1231次,主题党日1880次,党员固定活动日1408次,党员大会召开率100%,支委会会议召开率100%,党课举办率100%,主题党日开展率100%,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细化制度规范,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标准化。围绕落实《党章》,农村、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党支部“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办法(试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办法,健全完善了机关单位“主题党日”、农村(社区)“党员固定活动日”以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审批报备和督导组全程督导等运行机制,对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等7项组织生活制度,从计划报备、审核把关、提前告知、组织实施、全程纪实、存档备案等方面从严要求,明确了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有方向、有目标、有标准。同时,制定编发了《党建工作参考手册》,明确了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各环节纪实记录标准,确保组织生活开展规范、记录标准。

  (二)活化内容形式,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将机关单位“主题党日”和农村(社区)“党员固定活动日”作为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最重要的载体,持续完善运行机制,不断优化活动形式,推动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全部安排在季首、月初(5日前)召开要求,将“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召开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3日。活动前2天,基层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确定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当天,按照“每次安排1小时左右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采取“1+X”模式,先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教育(“1”),后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灵活、有机地穿插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和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民主议事、党务公开、交纳党费、慰问帮扶等党组织活动(“X”),通过做实“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切实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有效落实,确保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贴合实际。

  (三)注重分类施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精细化。围绕破解“空心村”党员学习教育难、组织管理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探索实行在家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流入城区党员城乡党组织结对集中、流出县外党员依托网络“微支部”集中的“三集中”活动机制,确保农村党员无遗漏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围绕强化农村流入城区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推行“1223”管理模式,将8个乡镇2336名农村流入城区党员以乡镇为单位纳入联系社区流动党员党支部,与社区党员同管理同教育同活动。同时,大力推行“互联网+”党建模式,充分发挥微信、“甘肃党建”APP等新媒体优势,打造“指尖上的党支部”,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推进党组织活动开放互动。

  (四)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严肃化。建立定期提醒、督促、通报机制,充分运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督办提醒功能,每周择时予以提醒,每月月末定期督促,每季度最后一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时按要求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建立组工干部联系党(工)委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制度,26名组工干部分别联系14个党(工)委,定期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督查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评、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述职评议和目标考核挂钩,切实靠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规范到位、执行到位。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虽然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部分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标准和质量还不够高、组织生活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内容还不够贴近实际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组织生活质量显著提升。一是找准找实存在问题。从现在开始,集中利用一周时间,认真对照李元平部长讲话指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会议通报的3个方面问题,从开展组织生活的时间、频次、内容等方面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全面整改,确保组织生活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切实突出实际效果。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症结,统筹好党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开展,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着力破解组织生活中存在的内容形式单一、不贴近实际等问题,努力提升活动实效。三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打基础、利长远的根本性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运行机制,细化“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措施,切实把各项要求贯穿到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日常各项活动中,使之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觉行动。同时,建立经常性督办提醒机制,靠实督办提醒责任,对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跟进落实,确保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

【篇三】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健全公司内部民主管理,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级要求,在公司内部组建民主生活会。六月开始实施。

  1、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民主生活会主要是围绕贯彻执行公司的战略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团结进取,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走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员工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身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参加民主生活会人员

  采取推荐选拔的办法,选取各线别优秀员工。比例为20:1,由制造部、品保部提供人员名单,根据会议内容和实际需要,可适当确定列席人员。

  3、召开会议的要求:

  基层员工的民主生活会每半月进行一次,原则上各参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安排时间进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召开的,要及时向组织人员说明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开。

  4、民主生活会要把握以下环节:

  1、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主要组织人员应确定开会时间和主要议题,并提前将会议议题上报相关领导,待同意后,再把会议时间和议题通知参加会议的每个成员。组织人员在会前,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司内部员工意见,并将意见整理归纳后在生活会上予以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给员工答复。组织人员与员工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做好引导工作。

  2、参加会议的成员应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围绕会议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各自的缺点和不足,分清是非,提高认识,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管理人员,要增强民主意识,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员工内部的矛盾和问题。列席人员可以对管理人员及其它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3、要针对生活会上检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适当的时间范围内向领导和员工通报,接受广大员工监督。

  5、民主生活会的检查与考核

  各部门经理和主管在必要时也应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公司高层应每半年检查、调阅一次基层民主生活会记录,对基层员工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予以通报。

【篇四】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两委”职责

  二、村干部职责

  三、村务监督制度

  四、学习制度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六、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七、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八、村班子联席会议流程

  九、村党群联席会议流程

  十、民主生活会制度

  十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十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十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十四、党员教育制度

  十五、村“两委”干部值班制度

  十六、村“两委”干部例会制度

  十七、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十七、村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十八、人民调解、治保工作职责

  “两委”职责

  (一)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村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4、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农村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乡党委的要求,做好本村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为群众搞好服务。

  6、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村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村民委员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

  2、按照党支部的总体部署,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乡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法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并认真搞好本村的环境卫生整治。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

【篇五】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 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六条 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七条  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八条  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九条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第十条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对村班子及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镇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称职(合格)票数 ×0.8十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票数×0.6}/总票数× 100。  

  第十一条  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本镇结合自己实际,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初创业承诺事项,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二条  考核等次确定。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95分(含80分)的为称职(合格);60-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  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10%。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第十三条 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四条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1、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干部;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按照规定的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00%、80%发放,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篇六】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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