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知识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中,我市坚持稳步推进,分步从培训、摸底、施策三项基础性工作做起,努力围绕“创建标准基层掌握、支部底数清楚明白、实施方案简洁明了”的目
师德建设实施方案三篇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中,我市坚持稳步推进,分步从培训、摸底、施策三项基础性工作做起,努力围绕“创建标准基层掌握、支部底数清楚明白、实施方案简洁明了”的目标,为下一步达标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师德建设实施方案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 师德建设实施方案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XX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XX寄宿制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本方案为依托,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构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校长是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组织、内容、措施落实。学校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普通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二、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贯彻学校所制定的教学规范和师德、育人要求,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若干条例。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在自己家里,办公室单独接见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异性学生。异性师生之间更不得建立恋爱关系和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遵规守纪。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期间禁酒制度。不准在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网购、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准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参与色情、赌博和酗酒等活动,禁止酒后驾车。

  5、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乱办班、乱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向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坚决抵制社会不良影响。

  6、遵守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相互配合。保持与家长正常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身正为范,职责履行。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领导分配的任务,顶着不干,拖着不办。不擅自脱岗、离岗、串岗,或不遵守考勤制度。不粗暴蛮横,酒后实施教育教学行为,不无故缺席会议、会中退场,不在课堂接打手机、办公室不准吸烟。

  9、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等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三、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奖惩机制。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学期、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工作中,建立“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四、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

  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设立“师德监督平台”,建立“校长接待日”、校务公开和举报等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组织“学生、家长、社会评教评校”活动等形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方法

  1、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教师学习《规范》、《准则》和《意见》,学先进学校和先进教师。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

  2、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定期评价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查思想,查言行,查作风,查差距,要把自查和评价结合起来。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3、突出师德激励,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

  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5、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上报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

第2篇: 师德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在职教师(包括非编教职工,下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养成教育机制    

  1.健全教师师德师风学习制度。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确保所有教师每五年接受师德师风培训累计不低于50 学时。教育局要将师德师风教育列入新任校级领导和新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师德师风专题集中培训课时数不少于岗前集中培训总课时的20%;学校要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校本培训和在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确保所有教师每五年接受在校师德师风培训累计不低于30学时。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清廉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作为学习内容,精心设计师德师风教育载体,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健全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把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确保师德师风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3.完善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记录、师德师风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师风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学校存放的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激励机制      

  4.完善教师荣誉体系。建立健全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级“十佳师德师风楷模”“十佳农村教师”“十大杰出教师”“园丁奖”“农村突出贡献奖”“教育系统好书记好党员”等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县级“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定期表彰奖励师德师风高尚、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把良好师德师风表现作为各级教师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前提条件,在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对于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5.创新师德师风宣传形式。建立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宣讲及报告活动的常态机制,加大对师德师风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宣传工作,面向学生、家长、社会,依托“立三大课堂”等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搭建社会了解教育和教师职业的平台,有针对性地挖掘和树立一批师德师风典型,让先进典型引领师德师风风尚。要注重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仪式感,以开学典礼、教师节等重大活动为契机,组织教师开展从教宣誓、师德师风承诺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善为人师、乐于从教”,提高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        

      三、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6.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考核。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并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学年度考核。

   7.完善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学校要制定、完善师德师风考核细则,把育人导向和师德师风规范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核心指标,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家长测评、同事互评、学校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失范惩处机制     

  8.完善师德师风失范惩处制度。坚持对失范行为“零容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给予党纪、行政处分,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降低聘任岗位等级的人员在新聘岗位一个聘期内,不得竞聘原聘岗位或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9.健全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不力、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被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师德师风事件,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现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的,该学校和校长当年度各类表彰、评审等重要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督查机制

  10. 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教育局将于每年10月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教育局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情况以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在检查中要着力围绕当地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11. 积极搭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平台。教育局、学校要设立并公布网络、电话、信箱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师德师风投诉和举报平台,逐步形成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主动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力量,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优秀教师、学生家长等各行业人员担任教育行风特约监督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巡查师德师风情况,收集群众对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防范和处置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六、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机制     

  12.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政治功能,加强思想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努力协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13.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严禁聘用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师德师风不合格被其他学校辞退的人员担任教师。 

第3篇: 师德建设实施方案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二、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积极把“四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以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定位高起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侧重点,加强着力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奋力开创契合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师德建设新局面。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的合力。

  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师德办),挂靠在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分解师德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奖励、考核、监督和处理等牵头抓总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基层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立师德建设的导向机制。将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的意识和观念。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把师德教育专题课程纳入新进青年教职工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做到师德教育无死角,教育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师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不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全校教师涵养道德情操,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以德立身、以行立教,做崇高师德的力行者;教育全校教师储备扎实知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锤炼高超师艺,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和教育创新的新本领;教育全校教师心怀仁爱之心,树立爱生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师风。

  (三)建立师德建设的宣传机制。推动师德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师德楷模。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旗帜鲜明地宣传“优秀教师”“园丁奖获得者”“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事迹,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先创优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探索师德建设的考核机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作为各基层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师德建设年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预案制度。成立兰州大学师德投诉举报中心,挂靠人事处,设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和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重必纠。

  (六)建立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师德激励制度化,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建立师德建设的约束机制。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大师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在考核评价、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骨干选培等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工作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激发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四、任务分解

  师德建设是一项关乎学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我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外事处、财务处、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基层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共同组建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办公室,制订师德建设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宣传部)

  3.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制订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各学院、研究院及其他基层单位)

  4.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层党组织)

  5.制订师德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年师德建设教育和师德研究。(牵头部门:宣传部、财务处)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6.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论坛活动,集中展示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牵头部门:宣传部)

  7.将兰大校史、百年兰大精神教育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加强对青年教师“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学风教育。(牵头部门:博物馆)

  8.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教育放在学校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意识和观念。(牵头部门:工会、人事处;配合部门:各中层单位、中层工会)

  9.开展师德传承结对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做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0.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

  11.建立兰州大学师德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1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13.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

  14.开展“百年兰大群英谱”大型宣传活动,在校报、新闻网、电台、视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部门:宣传部)

  15.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牵头部门:国际处)

  (四)师德考核机制

  16.研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公开、公正、公平、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17.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人事处)

  18.将基层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19.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每年定期举行一次,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工会)

  20.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宣传部)

  21.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部门:师德办公室、学风委员会、纪委监察处)

  22.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部门:教务处)

  23.制订《兰州大学外籍教师师德规范》,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国际处)

  (六)师德激励机制

  24.进一步完善“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隆基教学名师等表彰奖励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牵头部门:组织部、工会、教务处)

  25.切实举办好“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致谢我的导师”等评师评教活动,将师德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牵头部门: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26.改革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27.完善师德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状况和参加师德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28.健全师德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兰州大学学术违规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兰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牵头部门: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

  29.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处、师德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

  30.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师德建设实施方案三篇

http://m.gpsvo.com/fanwen/256802/

推荐访问: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 师德建设实施方案
相关阅读文秘知识 
热点推荐